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於112.05.12發布有關IFRS 2「股份基礎給付」之問答集「子公司發行其權益工具予其母公司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會計處理疑義」,主要規範如下:
會計處理 |
既得期間 |
員工逾期未行使認股權 |
母公司 |
1.除認列薪資費用及對子公司投資之減少外,並應調整權益交易影響數(資本公積-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2.應於合併財務報表將子公司發行之員工認股權表達爲非控制權益。 |
不得迴轉已認列自員工所收取勞務之金額。 |
子公司 |
認列所發行之認股權及相應之權益減少(借記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餘)。 |
將失效部分轉列爲資本公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