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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包裝減量成果應於113年申報,建議企業提早因應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永續長 林品硯 會計師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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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資訊時代來臨,加上應疫情時代的購物型態轉變,線上購物成為現代社會最受歡迎的消費型態之一,各類電商也創造出輝煌的銷售成績,惟亦產生「包裝材質」廢棄物日益增加之負面衝擊。

經濟部統計我國零售業網路銷售金額逐年攀升,從年約億元,成長至110年4,303億元,相當約產生3,134公噸塑膠包材廢棄物,以及54,182公噸紙類包材廢棄物。大量塑膠包材廢棄物造成生態環境嚴重影響與污染問題;紙類包裝材推估耗能一點三萬公噸油當量,耗用十六萬至三十八萬公噸水資源,整體網購包裝碳排量達七萬八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為降低及預防網路購物的包材對環境造成的負擔,環保署於112年2月日公布了「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明文規定網際網路購物之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若為紙類包裝箱(袋)之回收紙混合率應為90%以上;塑膠類包裝箱(袋)及緩衝材之再生料摻配比率應達25%以上。

法規對於中型和大型業者,進一步規定了商品包裝的重量比例;資本額5,000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300以上之中型業者,須符合商品重量分級規定;資本額1億5,000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500以上之大型業者,須再符合年度減量目標及成果提報等相關規定,並要求每年3月31日之前由會計師出具確認報告,同時提報中央主管機關年度減量成果。

包裝減量方面,中型業者及大型業者,商品包裝箱(袋)內商品總重250公克以上且未滿一公斤,包裝重量比值須小於40%;總重一公斤以上且未滿三公斤,包裝重量比值須小於30%;總重三公斤以上,其包裝重量比值須小於15%。

網路資訊時代來臨,加上應疫情時代的購物型態轉變,線上購物成為現代社會最受歡迎的消費型態之一,各類電商也創造出輝煌的銷售成績,惟亦產生「包裝材質」廢棄物日益增加之負面衝擊。

經濟部統計我國零售業網路銷售金額逐年攀升,從年約億元,成長至110年4,303億元,相當約產生3,134公噸塑膠包材廢棄物,以及54,182公噸紙類包材廢棄物。大量塑膠包材廢棄物造成生態環境嚴重影響與污染問題;紙類包裝材推估耗能一點三萬公噸油當量,耗用十六萬至三十八萬公噸水資源,整體網購包裝碳排量達七萬八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為降低及預防網路購物的包材對環境造成的負擔,環保署於112年2月日公布了「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明文規定網際網路購物之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若為紙類包裝箱(袋)之回收紙混合率應為90%以上;塑膠類包裝箱(袋)及緩衝材之再生料摻配比率應達25%以上。

法規對於中型和大型業者,進一步規定了商品包裝的重量比例;資本額5,000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300以上之中型業者,須符合商品重量分級規定;資本額1億5,000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500以上之大型業者,須再符合年度減量目標及成果提報等相關規定,並要求每年3月31日之前由會計師出具確認報告,同時提報中央主管機關年度減量成果。

包裝減量方面,中型業者及大型業者,商品包裝箱(袋)內商品總重250公克以上且未滿一公斤,包裝重量比值須小於40%;總重一公斤以上且未滿三公斤,包裝重量比值須小於30%;總重三公斤以上,其包裝重量比值須小於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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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規定已於112年7月1日正式實施,環保署表示第一階段將優先稽查大型業者;業者若違規使用含PVC的膠帶或塑膠包材,將面臨1200至6000元罰鍰;包裝減量不符規定,可處3至15萬元罰鍰。未於限期內改善者將按日罰鍰;情節重大者,可能停工或停業處分,甚至予以歇業處分。

國富浩華建議電商業者,為響應環保趨勢與政府政策,並避免違規受罰,業者應重視每年3月31日須提報中央主管機關之時限,盡早備妥包裝減量措施及執行成果等相關資料,彙整憑證紀錄並確保其正確性,因應會計師確信查證。

常見疑問與解答:

Q: 減量成果統計時間自何時開始?

A: 減量成果自112年7月1日或公司自行設立基準年開始統計,第一次提送之減量成果,應包含上一年度之相關資訊,若基準年設定為112年,則應包含112年7月至12月之統計數據。

Q: 若原本選擇平均包材減重率之規定,下一年度是否能改為循環箱(袋)使用率?

A: 大型業者應依平均包裝材減重率或循環箱(袋)使用率規定擇一辦理,若下年度由平均包材減重率更改為循環箱(袋)使用率,則仍須提送年度減量成果以確認符合當年度規定之平均包材減重率分年目標值。

Q: 如何判定紙類包裝箱之回收紙混合率為90%以上或塑膠類包裝材料再生料摻配比例25%再生料摻配比例?膠帶是否需有25%再生料?

A: 可於採購前向供應商索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廠商聲明文件(包含再生料來源購買證明及製成添加比例資料)或第三方驗證單位證明文件。膠帶未在再生料添加規定範圍,惟仍應確認非屬聚氯乙烯(PVC)材質。

Q: 若訂單全由供應商自行出貨等,是否仍應遵守公告規定?

A: 消費者下訂單後,不論由業者自行出貨或是委由製造商、進口商、供應商等出貨,皆須符合本公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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